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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投诉

一、目的
为迅速处理客户产品投诉,维护公司品牌及产品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以及提高售后服务质量,特制定客户产品投诉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包括客户投诉表单编号原则,客户投诉的调查处理、追踪改善、成品退货、处理期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

 

三、适用时机
凡本公司销售的产品遇到客户投诉质量发生异常时,依本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投诉期限
根据产品品牌的不同投诉期限不同需按下表判断是否在投诉期内,由于化学品保存的特殊性质,超出投诉期的投诉一律不予受理;进口品牌由于各进口公司规定,超出投诉期也一律不接受投诉。


五、自主品牌投诉
1)客户投诉前需先判断所购产品是否处于相应投诉期内;
2)客户向我司相应销售人员提供投诉产品的相关信息:产品CAS、中文名称、包装、批号等;
3)客户对于处于投诉期的产品根据产品投诉的分类提供或补充相应证据;
4)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及证据后,进行判断处理;
5)给客户处理答复。

    

六、进口品牌投诉流程
1)客户投诉前需先判断所购产品是否处于相应进口公司的投诉期内;
2)客户向我司相应销售人员提供投诉产品的相关信息:品牌、产品CAS、中文名称、包装、货号、批号等(必要时提供标签照片);
3)对于处于投诉期的产品,客户根据进口公司的要求提供或补充相应证据;
4)我司相关人员与进口公司联系与沟通;
5)转达相应进口公司的客户处理答复。

 
由于化学产品的特殊性,恕不接受以下投诉:
1、超过质量投诉期的进口产品投诉
2、非质量报告提及的指标投诉